新疆日报讯(记者赵志芸报道)1月18日上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新疆人民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依明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4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议程,听取了《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听取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海仑、李学军、王永明、穆铁礼甫·哈斯木、董新光、巴代、古丽夏提·阿不都卡德尔、马宁·再尼勒、索跃出席会议。
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张春林、自治区监委有关负责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巴哈尔古丽·赛买提、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委会、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各地州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了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草案)》专题讲座。
下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110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常委会会议各项议题审议情况汇报,决定了交付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