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开展专项清欠行动工作要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地委、行署全面部署我地区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了进一步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快速、便捷、高效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便于劳动者举报、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现将于田县各级有关行业部门举报投诉电话公布如下:
一、投诉准备资料
在投诉欠薪时,要了解清楚用人单位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可在项目工地《维权告示牌》查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同时要准备签订的劳动合同、欠条、工资结算单等,以上材料要有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的签字认可,并不是班组长签字认可。
二、投诉受理方式
(一)对于拖欠工资的,应先向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主管单位)反映,无答复或仍没有解决的,可以向县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会在5个工作日内给您回复受理情况。
(二)对于拖欠工程款的,应向于田县项目主管部门或向于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
(三)对于工资核算有争议的,应依法向于田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携带仲裁结果依法向于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对于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干活被拖欠工资的,可以向于田县法律援助机构(司法局)或拨打法律援助热线12348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会选派律师帮助向于田县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于手中有欠条的(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可携带欠条到于田县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六)依法理性维护权益。到有关部门投诉时,请依法理性维权。涉及人数较多时,可选出3名代表前往反映问题,不要以讨要工资款名义帮助企业或包工头讨要工程款。切勿采取过激行为,避免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追究责任。
(七)各行业部门发生的拖欠问题及农民工提出的讨薪诉求,各单位要进行登记核实,并妥善进行协调处理,并将欠薪线索及时反馈师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