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度重视禁毒法制建设,坚持依法禁毒。针对不断蔓延的毒品问题,加快立法步伐,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禁毒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刑事法律为主、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相配套的禁毒法律体系,为开展禁毒斗争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我国现行禁毒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部分法律规定如下:
1.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的住房或者其他场所,召集、收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3.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和强迫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是指通过向他人宣传吸毒后的体验,示范吸毒方法,或者对他人进行蛊惑,从而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被引诱、教唆者就是在这种诱惑、宣传、示范、教唆下,开始吸食、注射毒品的。“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是指在他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例如暗中在香烟中掺入毒品。“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是指违背他人的意愿,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如利用他人醉酒、被麻醉状态或熟睡之机,使其在不知或不能反抗的情况下被动吸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的是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和强迫他人吸毒罪。犯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强迫他人吸毒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5.毒驾。是指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吸毒成瘾未戒除者驾驶机动车,一律注销驾驶证。一般毒驾行为处于罚款、治安拘留及注销驾照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等严重后果的,可按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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