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4号《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现对我地区行政区划变更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11月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和田地区和田县人民政府驻地由和田市古江南路6号迁移至拟设百和镇沙田社区科技路11号及和田市设立玉河街道。
和田地区民政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