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新政教督办函{2020}4号的要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0年8月起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为做好相关工作,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就有关调查事宜安排如下:
一、调查时间、内容、方式、对象及问卷类型
(一)调查时间。2020年8月1日至9月20日
(二)调查内容:主要聚集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治治理、总体评价等四个方面。
(三)调查方式:采用网络问卷方式,设立“互联网+教育调查”留言板平台,面向社会征集对本地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四)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问卷调查对象涉及三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量。每份问卷有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2种类型。留言板平台不限调查对象,以开放式问答为主。
二、具体实施
(一)问卷和留言板平台二维码发放。自治区已将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教育厅官方网站的醒目位置,并以“飘窗”形式出现。请各位扫描下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
(二)问卷和留言板平台分配。填答人扫描二维码进入后,可以根据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也可以选择调查留言板,反映教育相关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三)问卷和留言回收。填答人提交问卷和留言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
于田县教育局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