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41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函〔2019〕250号)要求,持续优化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提高交易效率,全面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经研究,决定启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ht.gov.cn:8081/),即日起全地区范围内必须招标的房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出让项目等必须在此网站发布招投标信息。
请相关单位及时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专栏注册信息,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方法参见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专栏“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线下办理指南”。
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2月6日
信息链接:https://www.xjht.gov.cn/article/show.php?itemid=295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