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进行吐米亚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第一次公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规划基本情况
(1)规划名称:吐米亚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于田县境内的吐米亚河流域,河流全长250㎞属常年性河流,流域面积2834km²。河流出山口后分为两条直流,西支流向奥依托格拉克乡,东支流向也斯尤勒滚村。
(3)规划任务:吐米亚河流域规划任务:流域水利工程和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需水预测、水资源配置及开发布局、供水规划、灌溉规划、水资源保护与管理规划、分期实施建议等。
(4)规划内容:本次规划包括干支流防洪及河道治理规划、灌溉规划、城乡生活及工业供水规划、水力发电规划、节水规划、水土保持规划、水质保护规划、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等。
二、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名称:于田县水管总站
项目联系人:
地 址 : 于田县喀群路3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战涛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8层05室
邮编:830000
邮箱地址:409667807@qq.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吐米亚河流域规划实施的态度;
2、您认为吐米亚河流域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3、您认为规划实施对流域环境的主要影响是什么,建议采取何种防治措施防治;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比如土地利用、资源保护、生态保护等。
四、意见提出方式
公众参与调查表填写后发至规划单位邮箱或通过信函的方式寄至规划单位。
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通过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
五、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于田县水管总站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