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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于田县农村饮水价格听证会的公告(第一次公告)
时间:2024-01-16 21:19:31 来源:于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于田政府网
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水利局农饮中心《关于调整于田县农村饮用水价格的函》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223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拟召开于田县农村饮水价格听证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听证事项。为贯彻落实《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办公厅(新政办发〔2021〕105号)文件精神,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设施,稳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完善农村供水长效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工程运行管护水平;强化水源保护,完善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设备,不断提高水质达标率为核心。制定农村饮水价格,以成本监审为基础,通过核定准许成本、监管准许收益确定准许收入,并统筹考虑于田县供水事业发展需要、促进节约用水、社会承受能力、服务质量等因素,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听证,并进行信息公开。
二、听证时间。初步定于2024年2月16日上午,具体时间以第二次公告为准。
三、听证地点。政府老楼4楼会议室(于田县人民政府院内)
四、听证代表。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代表人数为
25人,通过现场、网络自愿报名以及邀请和推荐参加等方式产生。邀请听证代表2人(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各1人)。邀请行业专家学者或国家干部代表4人(水利局2名,供水企业2名)。消费者代表17人(农村居民用户11名,工业用户3名,其他行业3名)。记者、新闻媒体代表各1名,由于田县宣传部推荐产生。报名人数超过限定人数时,由于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随机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听证。
五、听证监督。由于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邀请司法局和纪委监委驻第四派出组各1人全程监督听证。
六、听证旁听。旁听人员3名,在听证消费者参加人确定后,从报名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中随机选取。
七、报名事项
1.报名条件。于田县辖区内年满18周岁公民,民族不限,具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听写和口头表达能力,有社会正义感和责任心,能够客观公正发表意见和建议。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31日(上班时间)
3.报名方式。申请参加听证人员可以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1)现场报名。持个人身份证件,到于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办提交《于田县农村饮水价格听证会报名表》(见附件),联系电话:6812004。
(2)网上报名。申请人下载《于田县农村饮水价格听证会报名表》后如实填写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36107797@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于田县农村饮水价格听证会报名表
于田县农村饮用水价格听证会报名表.xlsx
49ecf791652c5f09594066d236683ddd.xlsx
(10.04 KB)
于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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