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按照《和田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拟于2020年12月4日至8日组织体检工作。
各位考生:
按照《和田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拟于2020年12月4日至8日组织体检工作,现将体检日程安排予以公布,并就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地点:12月3日考生领取体检表时向考生明确。
二、体检时间:
(一)2020年12月3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和田地区人社局(和田市昆仑路42号)领取《体检表》和《体检须知》。
(二)体检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至12月8日,每日北京时间上午9:30时正式开始。
考生具体体检时间请查询《和田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日程安排表》,考生下载打开后,可利用“查找”功能,查找自己报考的职位代码或姓名,认真仔细记录体检日期时间和体检分组,并严格按照体检日期时间和体检要求参加体检。
三、体检要求:
1、考生务必严格按照体检日程及时间安排,在体检当天正式开始体检时间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体检指定医院。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在体检正式开始后到达体检医院(迟到),将取消体检资格。
2、参加体检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认真如实填写贴照片的《体检表》。
3、按照《简章》规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时考生须自备现金零钱缴纳体检费(具体金额在12月3日领取的《体检须知》中明确),体检前分组列队时由专人收取。
4、参加体检前请考生注意保证充分休息和合理饮食,避免熬夜、酗酒等不利于体检的活动,体检当天必须空腹,着装要规范并注意保暖,不得着军服、警服、奇装异服等服饰参加体检。
5、体检过程中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指挥,遵守纪律和秩序,违反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纪律的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
6、体检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积极配合安检和防疫检测工作。
(2)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提供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电子防疫健康绿码及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田地区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纸质证明原件、国务院客户端APP电子核酸检测证明均可),经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体检医院。
咨询电话:0903-2069240
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