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冉虎报道)4月23日,新疆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成功发行自治区第二批地方政府债券37.98亿元。
本次发行的新疆地方政府债券包括10年期政府一般债券30.38亿元和15年期政府专项债券7.6亿元,均为新增债券。
本期一般债券主要用于自治区本级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等10个地(州、市)的交通基础设施、农林水利、教育等领域的项目。专项债券主要用于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和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园等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
据自治区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处处长李玺介绍,近年来,新疆各级财政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实际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围绕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新一轮传统产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推动化工、纺织、农林水利等产业提质增效,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积极储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充分发挥专项债券稳增长、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作用。
据了解,新疆地方政府债务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市政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形成的地方政府债务占比分别为28.55%、18.77%和9.91%,在促进自治区经济增长、民生改善、产业聚集和创新驱动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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