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新疆政府网
和田政府网
首页
美丽于田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栏目专题
政务服务
招商引资
畅游于田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处罚
> 文章阅读:新药监规〔2023〕8号 关于印发《自治区药品监管领域减免责“四项清单”(试行)》的通知
新药监规〔2023〕8号 关于印发《自治区药品监管领域减免责“四项清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4-04-03 18:06:51 来源:于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于田政府网
新药监规〔2023〕8号 关于印发《自治区药品监管领域减免责“四项清单”(试行)》的通知.pdf
f962c19d6bb8903ac2455507ff5a4939.pdf
(11.69 MB)
关闭
首页
上一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
下一篇:
新药监规〔2023〕4号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栏目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于自然资罚字〔2024〕61 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于自然资罚字〔2024〕60 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于自然资罚字〔2024〕57 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于自然资罚字〔2024〕54 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于自然资罚字〔2024〕53 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新自然资规〔2022〕4号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2号)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
和于市监罚〔2024〕32 号 于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