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0年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全区14个地州市342个地表水型和地下水型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整治,清理整治了近千个水源地划定、生产生活面源污染、餐饮旅游、交通穿越等环境问题,有力保障了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
2018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谋长远之策,行固本之举,全力保障城乡饮水安全,始终把水源地保护工作作为民生工程、生态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8个单位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采取按月调度,现场督导、召开全区视频会议、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进行督导的方式,全面排查整治全区地表水和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及保护区内存在的环境问题。
经过3年的专项工作,自治区科学划定一批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结合当地供水实际调整、取消了一批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县(市、区)按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边界都建设了围栏,重点区域安装了监控,工业企业、餐饮旅游设施全部退出,原住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不外排,穿越水体的道路、桥梁都安装了应急防护设施,农业种植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并逐步退出。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环境风险隐患基本排除,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效果明显,切切实实的提高了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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