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生态环境 > 文章阅读: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开展复查评估 涉及11家工业园区,已印发评估标准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开展复查评估 涉及11家工业园区,已印发评估标准 时间:2018-04-13 14:04:57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作者:于田政府网

  中国环境报记者史小静北京报道 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科技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开展2018年度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复查评估工作。

  为全面掌握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情况,评估建设绩效,进一步规范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发掘提炼园区先进经验,根据《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的要求,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获得命名满3年的部分园区开展2018年度复查评估工作。

  此次评估共涉及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11个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为规范和指导复查评估工作,随通知印发了《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复查评估工作方案》《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自查报告编写提纲》和《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复查评估标准》。按照《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复查评估标准》,评估总分为100分,其中,评估总分≥90分为优秀,80(含)~90分为良好,70(含)~80分为中,60(含)~7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

  通知要求,上述11个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根据工作方案中的有关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现场评估时间则另行通知。

 

信息来源:http://www.zhb.gov.cn/xxgk/hjyw/201804/t20180412_434325.shtml

 

关闭首页
上一篇:国家履行汞公约工作协调组第一次协调员会议召开 审议工作计划 部署重点工作…
下一篇:国务院同意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 调整后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等由生态环境部予以公布
栏目更新:
  • 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
  •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
  • 以制度力量守护绿水青山——总书记挂念的百姓身边改革事之生态环境篇
  •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于田县分局2023年第四季度“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执法台账
  • 马兴瑞在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调研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时强调 采取有力有效举措巩固提升治理成果 推动新疆大气污染治理取得新突破
  • 于田县人民检察院举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 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
  • 于田县分局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
  • 于田县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信息
  • 于田县分局专项执法台账
  • 于田县分局双随机公示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