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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监督检查结果】于田县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小结
时间:2023-10-30 19:06:08 来源:于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于田政府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全面检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于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辖区28家食品生产企业,36家小作坊督导检查食品安全树体责任落实情况,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一体落实,终端见效。
加强领导,率先垂范,落实包保督导责任,2023年于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召开了3次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培训会。会议以通报2023年上半年食品生产方面主要的工作情况,部署2023年下半年的主要工作等方式,强调食品生产企业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认真落实组织构架,明确岗位职责,加强人员管理,切实增强保障食品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严抓食品安全,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不断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要继续深入推进食品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定期对企业内部管理、原料采购、生产加工、仓储运输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严格从业人员管理,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过程管控,实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精准防控,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完善企业内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结合实际,压紧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查看台账、现场访谈等方式,发现食品生产企业能够根据《规定》的要求建立相关制度,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并根据自身实际生产情况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开展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三件事,记录了《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三本账”。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记录不完善、不能一一对应等,现场进行了详细指导。
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严格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格执行生产标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全面把好采购、运输储藏、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出厂检验等环节关口,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辖区共有28家食品生产企业,(其中16食品生产企业正常生产,12家长期停产),共配备食品安全总监28名,食品安全员28名;36家食品小作坊(19食品小作坊争产生产,17家长期停产)。纳入包保范围共64家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明确包保干部64人。截至目前两个责任督导检查52家次,发现问题7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立案3起,罚没款1.9万余元。
下一步,于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断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扎实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地见效,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于田县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真正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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