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水利局委托,新疆兵团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新疆和田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一期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我单位将于公示期间在建设项目所在地进行两次登报,公开项目信息。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和田市、和田县、洛浦县以及墨玉县。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水利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71号
联 系 人:彭顺海 联系电话:0903-2568813
2.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0991-2358782
电子邮箱:382044615@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水利局
2021年1月12日
信息链接:https://www.xjht.gov.cn/article/show.php?itemid=294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