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到村、到户、到人,项目安排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项目资金的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现将于田县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补助标准、资金额度及扶持贫困户数
1、购多胎母羊。购买多胎母羊13909只,每只多胎母羊补助1000元,投入资金1390.9万元
2、购生产母羊。为兰干乡购买育肥羊500只,每只补助500元,投入资金25万元。
3、购生产母牛。为希吾勒乡、英巴格乡、斯也克乡购买生产母牛379头,每只补助5000元,投入资金189.5万元。
4、鸽子养殖小区建设。科克亚乡新建鸽子养殖小区1个,建设鸽舍25栋,每栋720平方米,购买鸽子125000羽集中饲养,投入资金3115万元。
5、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建设。为2016年,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农牧民后续产业发展配套,投入资金262.5万元。
6、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需要贷款,按年利率的4.75%进行贴息。
7、饲草料加工设备购置项目。购置饲草料加工机械68套,分配至15个养殖分场,每个养殖分场受益200户。
8、项目管理费。投入资金50万元,用于项目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以及县级以下扶贫项目会议经费、资料费、印刷费、大数据平台、视频会议系统等开支。
二、资金的来源及性质
以上项目资金由中央财政扶贫资金进行补助,不足部分由项目户自筹解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是指使用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片区、重点县、贫困村和建设立卡识别的贫困人口为对象,以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推进贫困地区农牧民增收、缩小发展差距、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利用贫困地区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为手段,以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增收产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建设活动。
三、实施期限
2018年8月10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结束。
四、项目实施范围
项目覆盖阿热勒乡、阿日希乡、奥依托格拉克乡、喀尔克乡、科克亚乡、兰干乡、木尕拉镇、斯也克乡、希吾勒乡、英巴格乡等10个乡(镇、场),其中2018年拟退出贫困村25个。
五、实施单位及法人代表
为便于项目实施、管理和操作,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发挥最大效益,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中,牲畜养殖(购牛)项目、牲畜养殖(购羊)项目、鸽子养殖小区、饲草料加工设备购置项目由农牧局负责牵头实施,各乡镇配合,农牧局党委书记董福平任法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建设项目由发改委负责实施,发改委主任严成祥任法人;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由扶贫办、财政局牵头,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具体实施。
本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工作在县扶贫办、财政局统一组织下进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请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
县纪检委、监察局:6817995 县扶贫办:6811507
县财政局:6815202 县审计局:6811162
通信地址:于田县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扶贫办(收)
联系人:胡加阿不都拉·阿不都外力
传真:6813455
于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于田县人民政府财政局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