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地财建〔2024〕28号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新财资环〔2024〕52号)文件,现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预算(项目代码为10000017Z175070050001)3776万元,具体项目名称及金额详见附件。
各县(市)收入请列入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按照具体支出列入相应科目。
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中生态护林员支出方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且保持不变。
请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中,对资金运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专项资金取得实效。预算执行结束后,由自治区林草厅组织项目所在地相关单位按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汇总报自治区财政厅。
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加快预算执行,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保证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预算分配表
2.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表
和田地区财政局
2024年6月27日
来源链接:https://www.xjht.gov.cn/article/show.php?itemid=309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