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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于田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9 17:45:10  来源:于田县公安局  作者:于田政府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于田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
        (一)主动公开。2023年,于田交警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78条,其中发布道路交通违法曝光18条,道路交通“七进”宣传21条,交通警察大队队伍建设12条、道路救助服务7条,为群众办实事8条,“两公布一提示”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梳理依申请公开各办理环节,畅通渠道,完善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的申请、审批、公开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2023年,共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0份,当面答复0条。
        (三)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息对外发布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和审核机制,按照“拟公开的信息公开必审核、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手续,做好登记和记录,未发现失密、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县人民政府网站持续做好信息公开目录日常更新,规范信息内容发布。充分运用微信、微博和其他新媒体,多形式做好政策解读。
        (五)监督保障。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统筹部署、办公室组织落实、专职人员具体办理。结合绩效考核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绩效考评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绩效指标,并结合实际,实时更新调整。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力度,对违反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应公开不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规定要求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提升,不断优化。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内容质量水平有待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部分已立行立改整改完成,同时将进一步完善机制,持续改进:一是着重加强政策的生动解读,通过图文、动漫、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便于理解和掌握。二是着重加强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开展自查,依法依规履行公开职责。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