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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于田县喀拉克尔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0 10:35:17  来源:于田县喀拉克尔乡人民政府  作者:于田政府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于田县喀拉克尔乡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地委、行署工作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工作,根据主动公开信息的要求,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准确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科学管理和日常监督,保障公众权力,促进信息公开时效化、透明化。
        (一)主动公开。2023年,其中发布于田县喀拉克尔乡政府文件0条,政府会议信息0条、新闻发布会信息0条,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信息0条,财政预决算信息0条,重点领域、重大民生信息0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做好主动公开文件发布和配套政策解读,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增民政、劳保、惠民信息公开栏2块,公开内容更加高效实用。政府信息公开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信息来源,加强审核把关,坚决做到责任明确、分步审核、先审后发,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将于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定期发布政务类、工作动态类、宣传教育类、公共服务类等信息,推动信息资源共享,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2023年,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确保发布内容合法合规。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人员保障、督查问责,明确责任分工,畅通线上线下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公开信息的形式还需要不断改进。
        2024年,我们将继续强化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定相关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加强工作人员学习掌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格式以及规范、流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