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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于田县科技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0 10:39:51  来源:于田县科技局  作者:于田政府网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于田县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地委、行署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准确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科技局职能,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全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于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于田县科技局职能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及时做好沟通、协调、研判和规范答复工作,2023年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发布流程,确保政府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保密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发挥于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持续加强平台建设,及时更新各类信息,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公示栏、LED屏等途径,确保政务信息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内容,不断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围绕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方式,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发布制度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为了切实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考核指标,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良好格局,对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落实,责任到人,定期监督,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动公开事项公开不够及时,政务公开意识和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格审核制度、完善考核制度,狠抓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二是加强学习,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积极拓展公开渠道,提高审核公开效率,加强对具体的决策过程,办事过程等方面的信息结果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