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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于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0 12:47:00  来源:于田县林业和草原局  作者:于田政府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于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于田林业和草原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深入贯彻《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政策、措施,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政务公开的需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全面落实。2023年于田林业和草原局在于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信息2条(关于于田县2023年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随机抽查结果的通报、于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实施乡村振兴项目事后公示公告)、新疆政务服务网(于田)发布林木采伐许可、林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政务服务事项及公共服务共14项,全年共办理相关业务437件,其中:林木采伐许可证410个,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7个、林业植物检疫证书20个。 
        (二)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于田县林草局在信息公开,要求相关部门人员在信息公开后,对前来咨询的群众就公开内容进行专业解答,对应办理事项指定专人办理,切确做好服务工作。
        (四)加强平台建设。于田县林业和草原局未建立信息平台,主要依于田县人民政府网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有力。于田县林业和草原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力促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对公开信息的数量、更新的时效进行监督检查,着眼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素养,提升政务公开总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政务公开内容工作落实力度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覆盖范围有待扩大,及时性有待加强;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宣传工作重视度和推进力度不足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和提升:
        (一)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面梳理统一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使公开内容更具实效性和及时性,严格执行信息审查流程,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提升各科室的主动公开意识,扩展主动公开信息来源和范围,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权威性强、受众面广、点击率高的优势,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优质、更全面的信息公开服务,进一步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信息的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