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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于田县文旅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0 23:33:32  来源:于田县文旅局  作者:于田政府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现将县文旅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文旅融合、加强党风廉政、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能和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深化主动公开,丰富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文旅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一)主动公开。本单位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科长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安排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日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人负责并及时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先审核,后公开”、“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加强对拟公开信息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及时发布信息。
        (四)平台建设。本局无独立网站,所有政府信息依托于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依托于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3年,我局在于田县人民政府政府网站上共主动公开文旅动态,行政执法方面的信息4条,有效宣传了市文化和旅游工作开展情况,展示了我市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动态,尤其对文旅活动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文旅融合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加强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做好监督保障。我局坚持把落实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实施信息公开集体研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确保我局政务信息的公开安全。在机构概括、内设机构及职能中公开本局联系方式,接受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根据各项指标要求有序开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信息公开服务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三审三校”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严审。本年度部分单位上报的信息内容中存在规范内容表述错误的问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度不够。对一些要求发布的信息,谋划不及时,思考不细致,未能提前做好统筹安排,对部分政策把握、考核体系等个别指标理解不够精准精细,造成资料提交不及时等情况。
        针对存在问题改进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制度,按照公开目录和公开信息任务进行分解,进一步执行好“三审三校”制度,常规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重点信息必须经主要领导签批,最后经办公室终审无异议再进行公开。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