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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于田县希吾勒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0 23:37:24  来源:于田县希吾勒乡人民政府  作者:于田政府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于田县希吾勒乡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规划、信息、财务、政策解读等重点领域,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2023年,于田县希吾勒乡人民政府发布各类信息99条,于田县希吾勒乡人民政府文9条,政府会议信息6条、新闻发布会信息0条,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信息0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重点领域、重大民生信息27条。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0件。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始终注重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审核把关,强化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明确职责和分工。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按照“三审三校”的审查原则,规定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发布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务公开过程规范严谨、台账完整。
        (五)强化监督保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基础工作,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规范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和全面等问题。
        2024年,将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和建设,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质量,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及时公开发布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热点问题的相关信息,让群众更多、更快、更便利地了解、支持文旅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针对性、专业性、时效性,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