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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于田县住建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1 10:56:54  来源:于田县住建局  作者:于田政府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
        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要求,坚持公开透明原则,积极主动,不断规范依法依规办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住建局积极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写工作。本报告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事项等几项内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16日。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我局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共193条,其中,通过新疆建设云、和田信用平台等在线服务栏目公开信息189条,包括房地产政策解读、保障性住房申领、拆迁补偿情况等信息6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消防设计文件审查、消防验收和消防竣工防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等内容177条;政务公开栏目公开信息7条,包括财政经费、安全生产等内容;政府部门栏目公开信息3条,包括工作动态、机关简介、权责清单城乡建设等内容。制定和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基本目录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23年度县本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规范做好主动公开文件发布和配套政策解读,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强化工作职责。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条例》,2023年,我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打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平台栏目不断进行梳理完善,做好信息发布审查工作,做到发布格式内容规范、无错别字、无死链接。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网站发布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更新,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是增强信息公开力度。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正面回应疑虑,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和保密审查制度。同时,畅通投诉举报途径,通过公众号评论及各大信访平台,收集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投诉案件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另外,完善我局政务公开专栏和微信公众号检测机制,依托信息发布平台、新媒体监测平台等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安全运行。2023年,全局未发生政务公开领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8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丰富,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方便群众查询。
        2024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做好重点工作。一是加大公开力度。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和审核工作,确保能够按规定及时公开信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地区、县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做好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二是加强学习教育。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与培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把握信息公开的重点和群众期盼,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便民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