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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于田县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4 11:39:18  来源: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于田县分局  作者:于田政府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于田县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准确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对生态环境局机构职能、行政许可、信访件、生态环境保护等信息进行主动公开。2024年,在于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5条,其中生态环境信息11条、公示公告信息2条,机构职能信息1条,行政许可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规范依申请办理工作流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生态环境局未收到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规范做好主动公开文件发布和配套政策解读,制定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方面。严格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按照于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版块设置,规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除在于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生态环境信息,还通过和田环保等渠道发布信息,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信息发布前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保密审查审批,确保发布的信息不涉密。对已经发布的信息定期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全面的信息及时补充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对政务信息公开理解不够深,存在主动公开信息不全面、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
        (二)改进的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干部思想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生态环境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