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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于田县统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9 12:35:59  来源:于田县统计局  作者:于田政府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本单位始终秉持积极、全面的信息公开理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围绕公众关切重点,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2024年,本年度在于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5条,其中统计公报1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3条,机构职能1条。在公开过程中,注重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与准确性,确保公众在第一时间获取真实有效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于田县统计局严格按照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接受、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各环节流程和时限要求,未发生答复不满意事项。202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文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确保信息管理规范有序。加强对信息内容的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同时,注重信息安全管理,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障政府信息在储存、运输、发布等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
        (四)平台建设。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建设,根据内容质量检测报告,对照进行整改自查,并撰写信息公开自查整改报告。
        (五)监督保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定期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督促整改落实。本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于田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有序推进,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掌握运用不够熟练。
        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细化工作责任和措施,强化督促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学习、改进公开措施,打造一支专业化的政务公开人才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