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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于田县阿日希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4 19:38:54  来源:于田县阿日希乡人民政府  作者:于田政府网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于田县阿日希乡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定位和面临的形势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方面。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阿日希乡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动态、公示公告、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等内容,并及时推送政务服务相关信息,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让群众知晓政府工作的动向,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2024年,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新媒体等平台积极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39条。
        (二)依法依规申请公开。2024年,于田县阿日希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依法依规申请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切实完善依法依规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牢树服务理念、宗旨意识,以提高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为目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流程,确保申请通道畅通。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持续推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认真做好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在公文产生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为保障群众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强化主体责任,严把信息质量关,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流程,严格落实审查制度,及时进行网上公开。强化监督保障,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加大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的排查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和科学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狠抓职责任务落实。强化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公共方案,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基础。强化工作安排部署。加强责任意识,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主动公开咨询、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和社会评议。截止2024年12月31日,阿日希乡人民政府未收到投诉和评议意见,无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思想认识不够,责任担当不强。组织专题培训、召开经验交流等形式少,各科室对政务公开政策缺乏了解,责任感和使命感不强。
        改进措施:下一步将继续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现有基础上,结合我乡实际,进一步拓宽信息收集与发布的渠道,强化政务公开建设,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公开信息全面精准。同时,注重公众需求,根据反馈调整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更加贴近民生、服务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