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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于田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6 19:06:08  来源:于田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于田政府网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安办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为深入推进自然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2024年,自然资源局始终把以自然资源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公开作为依法执政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手           
        (一)主动公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自然资源局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要求各股室及时整理相关材料,及时报送材料进行公开。同时,建立涉密信息清单制度,除涉密信息等不予公开,其他所有需要公开的信息全部依据文件要求实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及时做好沟通、协调和研判工作,2024年收到公开申请0份。
        (三)政府信息管理。对公开的每条信息由办公室和责任股室进行共同审核后再上传,避免出现低级错误,确保每条信息合法合规不涉密。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保证发布信息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
        (四)平台建设。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相关业务科室积极配合,围绕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细化工作台账、制定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全程跟踪督办,层层压实责任。对照《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自觉开展自查评估,逐项核查销号,确保2024年政务公开各项指标落实到位。
        (五)监督保障。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统筹安排、办公室组织落实、专职人员具体办理,各科室协作配合的良好格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力度,一是对照《2024年于田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组织全局各科室切实落实责任,不断提升自然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水平。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查,加强文件类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检查,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保密必保密”,对公开信息把好政治关、文字关,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政务信息公开理解不够深,存在主动公开信息不全面、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干部思想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生态环境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