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发改规〔2025〕2号 于田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的通知
发文机关:于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于发改规〔2025〕2号
发布日期:2025-02-09 17:26:37
有 效 性:有效期5年
于田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的通知
(2025年2月8日于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会议通过)
为确保供水企业正常运行,推进城市价格改革,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供需作用,促进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规定,在依法履行成本监审、价格听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等基础上,决定调整于田县城镇供水价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供水价格范围及分类
根据供水使用性质,我县城镇供水按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三类分别定价。居民生活用水主要指城镇居民的日常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主要指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市政用水(环卫、绿化等)等。行政事业单位、学校、医院、敬老院,儿童福利院、部队等参照居民生活类用水价格执行;特种用水主要指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矿泉水、饮料等用水,洗车、洗浴、游泳馆等娱乐场所用水以及建筑工程施工用水等。具体分类价格以附件《于田县城镇供水分类水价表》为准。
二、价格调整的依据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新政发〔2023〕34号)《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45号〕〔第46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印发《自治区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县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结合用水户承受能力和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因素制定城镇供水分类水价。
三、调整后供水价格
居民用水价格基本水价由4.27元/m³调整为3.43元/m³,到户价执行阶梯水价。其他分类水价以附件《于田县城镇供水分类水价表》为准。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区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7〕198号)规定,城镇居民用水实施阶梯水价,水量设置采取按户定量的方式,以家庭户人口数4人为单位,人均月用水量3m³作为定量基数(基本水量),对超过户均人口水量的家庭可按照相关证明相应增加用水量。按3m³/户·月为基准,人均月用水量超过3m³的,按4.27元/m³收取水费。
四、优惠政策
(一)对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水,如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部队等暂不执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二)对易地搬迁点位居民生活用水按照农村居民生活用水2元/m³标准执行。
五、相关要求
(一)加快完善供水计量设施配套和改造,相关单位要做好新建小区供水管网计量设施的配套,推进老旧小区“一户一表”改造和供水管网设施的建设,加快完善计量设施,确保水价改革有序推进。
(二)不断提高供水服务质量,供水企业要加强经营管理,不断提高抄表到户率,拓宽缴费渠道和缴费方式,切实做到抄表到户、结算到户、服务到户,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确保供水水质、水压等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进一步保障城镇供水安全。
(三)加强宣传引导,城镇供水价格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供水企业要向用水单位和居民做好宣传节水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按规定做好价格公示,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城镇供水价格调整顺利实施。
六、定价机关定价日期及监督渠道
本通知自2025年3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限至2030年3月9日,由于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原于政办发〔2021〕16号《关于调整于田县城市供水及污水处理费实行阶梯水价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同时废止。期间如有调整,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要求进行调整,适用范围为于田县城镇供水所有用户。如对价格调整有异议,可以联系于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6812004。
于田县城镇供水分类水价由于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执法监督,监督电话6812315、12315。
附件:于田县城镇供水分类水价表
于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9日
附件:
于田县城镇供水分类水价表
(单位:立方/元)
分类 |
具体事项 |
综合水价 |
备注 |
居民生活用水 |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 |
3.43 |
实施阶梯水价:按3m³/人·月为基准,人均月用水量超过3m³的,按4.27元/m³收取水费。 |
易地搬迁点位居民生活用水 |
新华嘉园小区 |
2 |
|
温馨家园小区 |
|
工业园区新家园小区 |
|
工业园区保障房 |
|
非居民用水 |
工业用水(工业园区及企业) |
2 |
|
经营服务用水 |
酒店 |
5.92 |
|
餐饮类 |
5.92 |
|
行政事业单位用水 |
学校 |
3.43 |
|
医院 |
|
敬老院,儿童福利院 |
|
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单位、部队 |
|
市政用水 (环卫、绿化) |
街道路边绿化带 (包括工业园区绿化带) |
0.3 |
|
单位绿化、住宅小区绿化 |
2.51 |
|
特种用水 |
洗车店 |
5.92 |
|
娱乐场所 |
5.92 |
|
足疗店 |
5.92 |
|
工程施工 |
5.9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