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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田县商工局机构职能职责 时间:2024-01-01 16:08:49  来源:于田县商工局  作者:于田政府网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及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综合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指导和协调内外贸易、外资、对外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发展和维护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工作。制定商务发展、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商务发展、招商引资发展运行情况得到监测、调研、考核评价和综合分析,并向县政府提出建议。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及时解决商务工作、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并制定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及产业合理布局和结构调整,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信息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落实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区域对外招商、项目发布、洽谈联络等重大招商引资交流活动。承办有关重要会展招商、贸易、推介和洽谈活动。指导和管理贸易投资促进工作。联系指导部门。行业的有关内外贸易流通、招商引资工作。完善招商引资体系,建立健全外来投资企业投诉受理网络。
        (七)负责编辑招商引资项目库和招商信息库,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筛选、论证、推介和服务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洽谈和实施中的问题。负责招商引资统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代理、委托和管理,提供招商中介服务。
        (八)负责招商领域和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和督促检查落实工作,督办在项目签约、落实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重大问题的协调、解决和落实情况。
        (九)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信息化及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负责建立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和评价系统,牵头推进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发展。
        (十)检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运行;执行国务院、自治区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协调解决油气运输等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现代化物流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工业信息化领域各行业的管理,组织实施行业专项规划、技术规范和标准;执行行业规划和行业法规;负责盐业行业管理;负责园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煤电煤化工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冶金、有色金属、黄金、稀土、轻工、纺织、机电、建材等行业管理。
        (十二)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及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落实技术改造投资的有关部门政策措施;申报规划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方向和布局及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十三)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政策措施;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
        (十四)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工作;执行存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对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和服务,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建立健全服务体系;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十五)落实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约资源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落实工业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工业节能执法工作;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发展;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清洁生产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十六)负责民爆行业管理;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依法实施许可和监督管理;指导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十七)组织执行国家电力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电力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许可;负责制定年度电力行业运行调控目标;组织协调解决电力生产、运营和供应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电力调度工作。
        (十八)负责推进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推进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的互联互通及重要信息资源并开发利用和共享;统筹指导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十九)指导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指导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指导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协调电子信息产业重大专项实施。
        (二十)完成于田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于田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内设机构0个,直属0个事业单位
        三、工作时间
        夏季(当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当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四、单位地址及联系人
        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建德路8号
        联系人:赵胜勇            联系电话:0903-681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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