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6月5日电(记者 张晓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5日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内容涵盖大气、水、土壤、声环境、辐射、农村环境、自然生态、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等方面情况。《公报》显示,2020年,新疆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公报》内容显示,2020年,全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全区14个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所在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5.6%,同比增加4.2个百分点。在整个“十三五”期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总体保持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城市个数除2017年为3个外,其余各年均为4个,分别是阿勒泰市、塔城市、博乐市、克拉玛依市。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2020年全区河流水质、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保持稳定,总体为优。伊犁河、额尔齐斯河、阿克苏河、玛纳斯河、孔雀河等77条河流水质优良。全区纳入监测的119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水质达标水源地110个,占92.4%,同比增加1.4个百分点。
根据《公报》数据,2020年,全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4.95%,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861个乡镇,占全区涉农乡镇96.85%,收运处置体系覆盖8823个行政村,占全区行政村96.25%,生活污水排入城镇管网或进行集中、联户、分户处理村占比2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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