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米日古力·纳斯尔
为加强和规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日前,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制定印发了《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哪些方面?支持对象有哪些?采取何种方式支持农业生产?带着这些疑问,记者采访了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四级调研员洪涛。
记者:请介绍一下《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及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范畴?
洪涛: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对2017年发布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2020年3月24日印发了《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制定我区《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指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安排用于促进农业生产、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融合、提高农业效益等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
记者:资金支出范围有哪些?
洪涛: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为中央和自治区资金。
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耕地地力保护支出方面,主要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以及已经纳入自治区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及退地减水范围的耕地和违法开垦的耕地不给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支出方面,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报废更新和相关创新试点等方面。农业绿色发展与技术服务支出方面,主要用于支持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旱作节水农业、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等方面。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支出方面,主要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补奖等方面。农业产业发展支出方面,主要用于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奶业振兴行动和畜禽健康养殖、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等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等方面。
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农业生产发展支出方面,主要用于支持耕地地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乡村产业发展、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科技支撑与公共服务等方面。
畜牧业发展支出方面,主要用于畜牧标准化养殖及畜牧良种推广、优质高效苜蓿示范基地建设、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
此外,用于自治区确定的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的其他重点工作。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中央和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业生产发展无关的支出。
记者:支持对象有哪些?支持方式如何?
洪涛: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支持对象主要是农牧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和个人。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可以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资产折股量化、担保补助等支持方式。
记者:《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如何进行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绩效评价?
洪涛:使用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安排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按支出方向釆取因素法测算分配,分配因素包括:
一是基础资源因素,包括耕地面积、主要农产品产量、农作物播种面积、畜禽量、农林牧渔业产值等,根据相关支出方向和政策任务具体确定。二是政策任务因素,分为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约束性任务主要包括中央和自治区明确要求的涉及国计民生的事项、重大规划任务、新设试点任务以及对农牧民直接补贴等,其他任务为指导性任务。政策任务可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和农牧业发展实际需要适当调整。三是贫困地区因素,包括国家级贫困县数量以及深度贫困地区等。四是工作绩效因素,主要以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包括资金管理、资金整合、项目管理、监督管理等工作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任务清单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的年度重点工作、支持方向、具体任务指标等,与资金预算同步下达。下达预算时可明确约束性任务对应资金额度。各地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可根据当地发展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在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专项内调剂使用资金,并全面落实预算信息公开的要求。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各级财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设定资金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