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2017年5月于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29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品抽检合格的样品29批次,合格率为100%,不合格样品0批次,不合格率为0%。现将有关食品抽检信息予以公告,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于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核查处置情况将于信息公示后20个工作内公布。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于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21日
附件1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本次抽检的食用农产品包括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鲜蛋、蔬菜类、水果类和豆类。
抽检依据是《关于印发2017年地县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办〔2017〕7号)
抽检项目包括铅等重金属,六六六等农药残留,硝基呋喃代谢物等123个指标(红色部分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7年版)》填写)。共抽检我区11家企业的29批次产品。
产品合格信息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