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居民身份证“放管服”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安局治安支队,各州、市、地公安局治安、人口、户政管理支队(科):
为贯彻落实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工作部署,打通居民身份证办理的“最后一公里”,7月14日,治安管理总队在乌鲁木齐市举行全区疆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首发式,向社会承诺居民身份证制发时限缩减为20个工作日,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落实。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按照《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是实施意见》中关于“项目梳理到极致、程序瘦身到极致、材料精简到极致、权利下放到极致、责任明晰到极致”的工作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对本地居民身份证受理、审签、翻译和发放环节的梳理、整改,加快改进工作薄弱环节,严格落实20个工作日的制发时限。
二、强化责任,规范工作时限。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自公民提交《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的工作承诺,严格落实本地、疆内和跨省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信息受理当场办结;信息审签2个工作日;维文翻译3个工作日;证件制作3个工作日;整包寄递至县级公安机关7个工作日;证件发放5个工作日。各地要切实提高信息审签、证件发放工作速度,加强维文翻译人员的培养和培训力度,提升翻译人员理论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特别是少数民族较多地区,要视情增加翻译人员数量,确保按时限要求将合格证件发至群众手中,践行公安机关的庄严承诺。
三、深化服务,落实便民措施。各级公安机关要以居民身份证服务管理为切入点,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深化便民利民服务措施。采取人像采集“多拍优选”,困难特殊群体上门服务,外出务工人员、高考学生“绿色通道”,企事业单位“集中预约”,走进校园宣讲政策、前置办理等措施,全面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工作目标;采取开通短信提醒领证、电话通知领证、邮政速递送证、困难群众送证到家等多种证件发放方式,解决群众用证急需的困难。
四、严格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各级公安机关要密切协作配合,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工作时限要求保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治安管理总队已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区治安系统重点工作考核评价;对逾期未审签、翻译和超期发放证件、被群众举报投诉的,定期通报全区。
接此通知后,请各地迅速报告分管局领导,抓好部署落实,相关工作情况及时报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
2018年7月19日